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配电房和发电机房设备定点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为加强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采购人”)配电房和发电机房电气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运行管理,现向社会公开进行定点维保服务采购,采用竞价方式选取定点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要求提交书面材料。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竣工配电房和发电机房设备定点维保服务
二、项目编号
FJRCJD******
三、项目最高限价
配电房壹年维保费用的最高限价为50000元。报价人的报价中需考虑包含人工费、交通费、耗材费等为履行本项目所支付的所有费用。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按作废处理。
四、报价人资质要求及审查方式
(一)资质要求:报价人须具备有效的五级或五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报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报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服务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报价人在2023年以来有类似维保业绩2项(提供合同复印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本项目采购人对报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五、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参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以资格满足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成交供应商。
具体为:首先根据各报价人提供的资质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剔除无效报价文件;其次比对报价人提供的报价书中报价,选择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若报价出现两家(含) 以上相同时,采购人采取随机抽球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项目内容:维保范围为供电部门与专用变客户的产权分界点到配电房(配电房有两处)低压出线柜出线开关之间连接的电气设备的巡检、维护、运行。具体的项目包括:
1.对行政区配电房的变压器及其附属高、低压柜的巡视、维护,每月一次。
2.按当地供电部门要求对高低压配电房运行维护、卫生清洁、防小动物安全措施的落实,每月一次。
3.对配电房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一年一次,不含故障电气试验)。安全工器具(高压验电笔、高压绝缘靴及高压绝缘手套等)预防性试验套,提供电气试验报告、试验合格标签。
4.故障支持响应:接到故障通知后,相关技术人员3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需提供服务承诺书。
(二)项目地点: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74号
(三)时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维保时间共壹年;
(四)质量要求:符合与本维保服务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
(五)结算方式:按季度支付。成交供应商需在每个服务季度次月15日前提供书面的维保情况资料、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及相关的结算材料给采购人。采购人验收服务合格后,将于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
(六)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成交供应商需于合同签订前提交,待服务期满且无未了事宜后三十日内无息退还。
七、本公告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5日从本公告下方直接下载本公告附件的电子档,熟悉配电房和发电机房概况、维保要求和报价文件格式要求;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
于2025年4月28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送达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74号门卫值班室(联系电话见下文)。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送达上述地点并进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九、其他
(一)报价人按本公告格式(见附件)要求递交壹份报价文件,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受理其报价文件。
(二)评审结果将评审结束后在福建省司法厅公示栏公示3天,报价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关申请核查。公示期内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三)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报价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的所有内容,考虑各种因素,决定是否进行报价。报价人在设定报价时应慎重考虑风险,一旦成交,即按报价签订合同,项目过程中不再调整总价。采购人请报价人审慎综合考虑后据自身条件决定是否参与报价,若报价人递交了报价书,为同意了本约定。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采购人):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74号邮 编:350100
采购项目联系人:唐警官 电话:0591- ******
报价文件提交联系人: 王警官 电话:0591-******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1:00,14:30-16:00
监督部门: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监察室监督电话:0591-******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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