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管理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石嘴山矿区煤层气探采评价项目(三期)批准,编号:2412-640205-15-01-105509******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地面配套建设采气井场、采气管线、外输管线及集气站(增压部分)等。
2.2建设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交货地点根据甲方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2.3建设工期:交货安装期为1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设备采购按两个标段进行招标。
2.5招标内容:一标段:采购3套单机额定排气流量不小于10万方/天的螺杆式压缩机组及附属设备(含空冷器)、PIC控制柜、管线、阀门、油泵等;二标段:采购2套单机处理规模不小于10万方/天的分子筛脱水撬及块内的所有设备、仪表,管线、阀门、保温及其他材料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家;
(2)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和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工业管道(GC1或GC2)、“工业管道安装(GC1或GC2)及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如压力容器、工业管道组件涉及由外协单位设计、制造、安装的,则须提供外协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和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工业管道(GC1或GC2)、“工业管道安装(GC1或GC2)及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及针对本项目的相关合作协议;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D1、D2 类)制造许可证》,如压力容器涉及由外协单位制造的,则须提供外协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D1、D2 类)制造许可证》及针对本项目的相关合作协议;
(3)一标段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6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两项煤层气站场或天然气站场螺杆式压缩机组(处理规模不小于10万方/天)的销售业绩,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二标段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6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两项煤层气站场或天然气站场分子筛脱水撬(处理规模不小于10万方/天)的销售业绩,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6-30 8:30至2025-7-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数字证书共享互认,办理 CA 锁请自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栏“关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共享互认的通知”查询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7-21 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石嘴山市国资委,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北大街252号
邮编:753200
联系人:李龙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号
邮编:753000
联系人:唐静、张媛、王强、邓吉雯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202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