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2025-001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中山市南头镇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详细评审:
体检设备 (6.0分):
1.根据供应商拟投入的体检设备情况进行评审:①彩超(3台)②十二导联心电图机(2台)③尿液分析仪(1台)④生化分析仪(1台)⑤五分类血液分析仪(1台)。每满足1类得1分,全部满足得4分。 2.在满足上述设备数量的基础上,每类设备增加一台加0.5分(同一类设备增加多台设备的按一台计分),最高加2分。 注:(1)以上合计最高得4分。(2)若设备为自有须提供购买发票或采购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若设备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须提供设备图片。(4)上述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
体检设备 (6.0分):
1.根据供应商拟投入的体检设备情况进行评审:①彩超(3台)②十二导联心电图机(2台)③尿液分析仪(1台)④生化分析仪(1台)⑤五分类血液分析仪(1台)。每满足1类得1分,全部满足得4分。 2.在满足上述设备数量的基础上,每类设备增加一台加0.5分(同一类设备增加多台设备的按一台计分),最高加2分。 注:(1)以上合计最高得6分。(2)若设备为自有须提供购买发票或采购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若设备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须提供设备图片。(4)上述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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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南头分局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光明北路2号
联系方式:0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街道中山五路82号紫翠花园紫荟商务中心2栋513房
联系方式:0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760-******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30日